快读网 - 历史军事 - 天下枭雄在线阅读 - 第三十章 蕲县奇案

第三十章 蕲县奇案

        码头上,六百余名章丘县劳工全部被抓捕,密密麻麻,跪满一地,另一边则堆了十几具尸体,这是反抗官兵而被杀,二千余名士兵气势汹汹,将劳工们团团围住。

        宋颓脸色铁青,他刚刚接到消息,派去抓贼首妻子的一队士兵遭遇伏击,九名弟兄毙命,贼首妻子被一名红衣女子救走。

        “又是她!”

        宋颓恨得咬牙切齿,抡起鞭子向报信的旅帅抽去,“没用的东西,你们百名士兵还抓不住一个女人吗?”

        旅帅吓得跪下,“将军,那可是江淮女侠啊!她的箭有剧毒,一沾即毙命,弟兄们都不敢靠近。”

        宋颗大怒,皮鞭劈头盖脸抽下,大骂道:“狗屁女侠,分明是女贼,你这个没用的浑蛋!”

        他一声喝令,“拖下去,打一百军棍!”

        几名行刑士兵将旅帅拖了下去,片刻,一连声的惨声传来,宋颜余怒未消,这个女贼坏了他几次大事,抓住她,非要千刀万剐不可!

        旁边一名参军劝道:“将军,造反的贼首好歹被杀了,可以给太守交代。”

        杜盛的人头就挂在宋颓的马上,他拎起人头看了看,点了点头,他又看了一眼跪了满地的劳工,一挥手,“全部带走!”

        士兵们用刀开始驱赶劳工,就在这时,一名士兵指远处河面大喊,“将军,官船来了!”

        宋颗吓了一跳,回头向河道望去,只见不远处的运河上来了一支官船队,约三十余艘大船,在最前面的一艘两层大船上站着一群官员,前面两名官员手执符节,中间是一名身着紫袍的年轻高官,身材魁梧,目光冷厉,他身后各有两名大将一左一右,皆顶盔贯甲。

        宋颗愣住了,他不知这是什么人,但对方身着紫袍且执符节,而且他看见谯郡太守周阳也在船上,使宋颓不敢怠慢,立刻纵马迎了上去。

        来人正是奉旨南巡的杨元庆,他乘船沿运河南下,一巡视漕运,今天上午进入彭城郡境内,蕲县便是进入彭城郡的第一站不料士兵们老远便发现码头士有军官在抓人。

        他回头笑问道:“周使君这里出了什么事可知道?”

        谯郡太守周阳陪同杨元庆巡视完谯郡境内,便准备在蕲县上岸回去,他也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周阳凝神看了半晌,便道:“看样子应该是码头劳工闹事,军队在镇压抓捕,还死了不少人。”

        他一指为首的军官,“那个便是彭城郡都尉将军宋巍外号青眼雕,是江淮有名的悍将。”

        杨元庆点了点头,这个宋颗他听说过宇文述的心腹爱将,这时周阳又冷哼一声,“居然有两千军队的调动,也不知在兵部备案没有。”

        他是在提醒杨元庆,这里面可能有问题,这些地方郡县表面上都是和和气气,但实际上都有利益之争,背后并不太平。

        杨元庆一南下都无所事事,终干在彭城郡遇到一件大事,他精神大振,应刻下令,“船队靠岸!”

        三十余艘大船缓缓靠岸了,有船工铺上船板,宋颗上前施礼,“请问周太守,这是朝廷哪位高官座船?宋颗不知,请见谅!”

        周阳走上前笑道:“这是杨御史的座船,新任御史大夫,奉旨巡查漕运,你们太守应该收到牒文了。”

        周阳话音刚落,只见远处尘土飞扬,一队官员骑马飞奔而来,为首官员正是彭城郡新任太守司马绛,按照朝廷惯例,是牒文先至,以便官员接待,但彭城郡治离运河较远,因此赶来时便晚了一步。

        司马绛翻身下马,飞奔上前施礼,“杨御史,下官迎接来迟,望御史恕罪!”

        宋颓才刚刚知道,这位杨御史便是杨元庆,令他大吃一惊,他回头看了看跪了满地的劳工,心中略略有些不安,好在太守也来了,用不着他出面,他退了下去,隐身在后面。

        杨元庆走上船板,拱手回礼笑道:“奉旨南下,一打扰各位了!”

        司马绛又给周阳见礼,周阳笑道:“见到司马使君,我的事情就结束了,可以回去吟风弄月,反正杨御史也查不到了。”

        众人一起大笑起来,杨元庆也开玩笑道:“周使君不厚道啊!我在时粗茶淡饭,我走了便去吟风弄月,这可是待不周。”

        “那好!杨御史回来时,我就请御史花天酒地,只要御史不弹劾我就行。”

        在一片笑声中,周阳向杨元庆告辞,他的几名随从将马匹从船上牵下,周阳上马返回了谯郡。

        司马绛接了周阳的接待,给杨元庆一一介绍下属,彭城郡丞、司马、录事参军等等,介绍到都尉宋颗,杨元庆瞥了一眼他系在马颈下尚在滴血的人头呤冷道:“宋将军出兵平乱,可有兵部的调令?”

        大业三年后,杨广也加强了对地方州郡兵的控制,超过百人以上的调动,必须要在兵部备案,码头上的军队至少在二千人以上,显然是违现了。

        杨元庆锐利的问题使码头上的气氛有些尴尬起来,司马绛暗暗叫苦,他昨天下午收到了张云易的玉貔貅,立刻命宋颗率军南下抓捕造反劳工,没想到半夜便收到朝廷牒文,他才知道御史南下了而且还是以狠辣出名的杨元庆,他一追来,但还是慢了一步。

        司马绛只得硬着头皮上前道:“下官已经派人进京去备案,只因这边事态紧急,所以先出兵平乱,请杨御史多多包涵!”

        杨元庆看了看满地劳工,问道:“他们是造反吗?”

        “回禀御史,他们是聚众冲击县衙!”

        六百余名劳工见这群高官开始关注自己,一起高喊起来“冤枉啊!我们冤枉啊!”

        杨元庆回头吩咐沈光,“去问问怎么回事?”

        沈光飞奔而去,一群地方官心中都忐忑起来,尤其司马绛,其实他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看了令狐寿写的报告,这件事他是给张云易的面子,否则他也不会轻易出兵犯现,他心中暗暗懊悔,怎么御史来得这么巧。

        这时,沈光回来禀报,“回禀将军,属下问清楚了,这些劳工都是齐郡章丘县人,因万记船行打手杀死了他们同乡,县衙包庇凶手,他们去县衙要人,并没有冲击县衙,而且他们的领头人已经被杀。”

        司马绛取出令狐寿的报告,递给了杨元庆,“杨御史,这是令狐县令的报告,不管他们有没有冲击县衙,但他们擅自打死万记船行的伙计却是事实,所以他们本身也有违法之事。”

        杨元庆接过报告看了看,又瞥了一眼司马绛略带紧张的眼神,直觉告诉他,这只是一条小鱼,不是他想对付的人,不能抓小失大,他笑了笑便道:“司马使君,既然为首闹事人已伏诛,这件事便可以交代了,抓捕这么多人,容易惹出更大乱子不说,若惊动朝廷,司马使君更是难以向圣上交代调兵之事,我建议大事化小,把他们都放了,司马使君以为呢?”

        司马绛大喜,杨元庆的言外之意,就是不追究自己擅自动兵之事,他连忙道:“杨御史有吩咐,下官怎敢不服从。”

        他立刻一摆手,“放了这些劳工!”

        劳工们被释放,紧张的气氛得到了缓解,就在这时,远处几匹马疾奔而至,司马绛原以为是县令来了,可奔近了却见是县尉和几名衙役,他眉头皱了起来,这个令狐寿是怎么回事,这么不懂官场现矩吗?

        县尉翻身下马奔上前喊道:“司马太守,令狐县令被杀了!”

        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司马绛怒道:“是怎安回事?”

        县尉哭丧着脸道:“县令的小妾一早跑来哭喊,说县令被杀,我们去后宅,发现令狐县令已经死在卧房,人头被害掉了。

        县尉取出一支一寸长的小铁箭又道:“县令小妾说是被一名红衣女子所杀,我们在现场发现了这个。”

        杨元庆心中一跳,这支小铁箭竟和他的铁箭在外形上!模一样,简直就是他铁箭的缩小。

        司马绛大怒,咬牙道:“又是那个女飞贼!”

        宋颗也躬身道:“回禀太守,这名女飞贼上午救走了领头人的妻子,杀死了我们十名弟兄。”

        杨元庆接过小铁箭,只见箭杆上刻着四个字,‘江淮女侠!。

        翻过来,子一边箭杆上也刻着‘惩奸除恶,四个字,杨元庆心中紧张起来,难道真是她吗?

        “司马太守,这个江淮女侠是何许人?”

        司马绛恨恨道:“这个女飞贼自诩侠义,这几年在江南、江淮一带犯案无数,很多官府认为不足死罪之人都被她所杀,使江淮一带大户人心惶惶,不仅如此,已经有三名官员死在她剑下,江淮、江南十四郡官府累计悬赏三万吊捉拿她,偏偏这个女贼武艺高强,神出鬼没,至今难以抓捕。”

        “可是朝廷怎么没有备案?至少御史台没有听说这个女贼。”

        “这个……具体我倒不太清楚。”

        司马绛轻描淡写将这件事从自己身上推掉,“下官原是梁郡丞,梁郡那边没有这个女贼的踪迹。”

        他又回头问彭城郡丞,“这个女飞贼有没有向朝廷备案过?”

        彭城郡丞苦笑一声,连忙躬身道:“回禀杨御史和太守,以前的小案没有报过朝廷,但今年六月因为河运使被女飞贼刺杀,上报了吏部,两个月前韦御史来查案,女飞贼没有查到,却查出了河运使私加商税一案,把张太守也牵连了。”

        杨元庆这才明白,原来张信被贬一案是这么被曝光出来,他心中冷笑一声,不知以前的小案里藏了多少徇私枉法之事。

        “司马使君,去县里看看吧!”

        司马绛也急着去蕲县查看情况,他连声催促,杨元庆叫过杨四郎,对他低声吩咐:“好好查一查这些劳工为何闹事?还有万记船行是怎么回事?”

        杨元庆早已发现运河中的商船少得可怜,单独的运货小船更是看不到,这让他心中十弁疑惑。

        杨四郎答应,留在码头上,杨元庆翻身上马,带领数百名随行士兵和彭城郡官员一起向县城奔去。

        ……